多少年前寫過情書,那情書寫的酣暢淋漓,讓愛我的人看后如醉如癡,可是,當她不愛我的時候,看只會認為我水平如此之差,差到會如小沈陽所描述的“看見大!钡母杏X,唉,權當一個個笑話吧! 后來,那幾十本皮封的情書日記被后來的我生命中的“最高法院”看到了,慘不忍睹,還能就征求我的意見,問如何處理?我能如何處理? 留作記念吧,會平地起風波,燒了吧,我心不忍,畢竟是自己不摻任何水分的真情實感,幼稚也罷,可笑之極也罷,水中月、鏡中花也罷,在自己的心中,畢竟曾經(jīng)是驚濤駭浪!但最后為全局計為生家計,終好像是扔入河水中,隨水漂逝,不知所終! 當時是不是“眼中含淚心中有悲”,現(xiàn)在已模糊不清,那久遠的記憶哪里還敢重新拾起? 那個人,青梅竹馬可近四五年。但最后也因我家庭實在是當時真實的貧下孤農,最后因他父母的獨具匠心、獨具慧眼,總認為一個美女兒嫁到窮鄉(xiāng)僻壤、窮困潦倒、窮困戶的窮小子,看不到希望,看不到光明,是犯了一個極端的錯誤,再看看我家的草房破灶和家前屋后的亂稻草,明明就是把女兒推向了“火炕”,最后,在其父母姐姐的高壓下,她屈服了,我一個人淚如泉涌之余,卻從沒產生怪她的想法,想想與她父母要求的太遠,有什么辦法? 那時,一本人生的書被我在暑假在后面堆坡上放羊時,看的支離破碎最后連尾頁也破落沒有,書中主人公高加林與劉巧珍的愛情可能與我們那個時代的同齡人有太多的境遇,為他們癡為他們醉為他們傷心為他們流淚! 后來,好在人窮志不短,苦雨凄風、苦心孤詣、苦心經(jīng)營、苦盡甘來! 曾有“難得胡涂”的時候,看到自己的曾經(jīng)掛肚牽腸、死皮賴臉的左一本右一本的奇形怪狀封皮的情書,自己的“最高法院”說你將來能成為作家了,我沉思默想,存心中不服狀“你當我就不能?”! 難道就不能發(fā)生“有心栽花花不發(fā),無意插柳柳成蔭”, 也未可知! 大不了再來一個二十年奮斗!成不成為“作家”無所謂,要的只是“精神抖擻”! 后來,于偶然中的必然,學會了電腦,又因為癡迷讀書,再結合實際生活,有太多的話太多的思想、太多的酸甜苦辣、也有個人的私生活自認為不可“與外人道也”的東西,不知是出于自戀還是出于責任,自己就是一門心思的急不可耐、不厭其煩的想記錄下來,哪怕有時放下手中啪啪作響的鍵盤,抬頭向別人看時,明知別人就在癡笑自己的無知和淺薄,可是,就是真的,只想寫下來,再后來,就是在寫下后,還想再發(fā)到網(wǎng)絡中,讓一些未謀面的人們,去評頭論足、去嬉笑怒罵,或對我嗤之以鼻無言以對! 而我,更在這種無拘無束的“有機會說話”的過程中,得到精神上的快感,得到情緒上的放松,有時,多是得到人性的檢討和思想境界的升華。 足矣! 我知我生命終有終結的一天,可是我現(xiàn)在的所寫并發(fā)到網(wǎng)絡的東西,再不會像扔入河中的情書一樣——杳無音訊,必將永存! 這可能是我們這代人的一個遲到的權利吧! 我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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